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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7年6月5日農林試秘字第0970003054號令發布
第一點 訂定目的:為妥善管理本所六龜研究中心扇平公產寄宿舍,特訂定本須知。
第二點 收費依據:依據規費法第四條、第八條之規定辦理。
第三點 寄宿舍區域:林業會館、木屋、普通房(3至12號雅房)。
第四點 借住對象:寄宿舍屬員工宿舍,僅提供從事研究及生態教育推廣等相關活動借住者使用,主要住宿服務對象為:
(一)、本所及相關機關至扇平出差或進行研究之人員。
(二)、參加總所或各研究中心辦理各項活動之人員。
(三)、本所同仁及六龜研究中心扇平森林生態科學園志工親自陪同之親友前往六龜研究中心參訪者。
(四)、至扇平舉辦生態教育推廣等機關團體者。
第五點 申請程序及條件:
(一)、所內人員及相關公務單位出差人員,必須填寫申請表格(如附件),經六龜研究中心核准後,住宿人員應於住宿當日至扇平工作站辦公室繳妥費用,再憑據領取鑰匙進住。
(二)、所外人員辦理活動者,需另以公文申請,經六龜研究中心核准後,再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三)、住宿日算法:以每日下午15:00時至隔日上午11:00計算。逾時二小時以上者,以全日費用計算收費。
(四)、住宿期滿,如欲再住宿者,需重新辦理申請。
(五)、住宿房舍應依照扇平工作站人員之安排,不得任意指定房舍住宿。
(六)、如有需要餐飲服務,請事先告知。
第六點 收費標準:
(一)、本所出差人員及退休人員每人每天住宿清潔費300元,每間房間以住宿二人為原則。如需一人住宿一間,費用為每天每間600元。
(二)、其餘申請者,住宿林業會館每間每天住宿清潔費1200元,A,C棟木屋,每天每楝2400元,B棟每天為3600元。住宿普通房者,每人每天300元。
第七點 園區及住宿規定:
(一)、嚴禁於寄宿舍內賭博、酗酒、喧嘩,並不得攜帶寵物或於寄宿舍內生火煮食。
(二)、寄宿舍提供之各項設備不得任意損壞或搬離,且借用後應回復原狀,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三)、借宿者負有保管鑰匙之責任,如遺失須照價賠償。
(四)、借宿者如持有貴重物品,請自行妥為保管,寄宿舍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五)、住宿者請自備盥洗用具。
(六)、進入扇平森林生態科學園區,禁止下列事項:
1. 生火煮食、煮水泡茶及烤肉等。
2. 大聲喧嘩及唱卡拉OK。
3. 戲水
4. 各種球類及喧嘩之團康活動。
5. 釣魚。
6. 打獵。
7. 禁止攜帶釣具、炊具、獵具及其它違禁品。
(七)、非公務用之汽機車請停放於停車場。
第八點 本須知視實際需要,由六龜研究中心依規費法之規定定期檢討,並呈送總所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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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平寄宿舍訂房訂餐流程
1. 請申請單位先了解扇平寄宿舍住宿須知:請申請單位上網(http://shanping.tfri.gov.tw)了解。
2. 請申請單位先以電話(07-6891648)詢問向扇平工作站申請日期是否有空房,或是仍可代辦用餐。
3. 確認有空房或可代辦用餐時,請申請單位先傳真住宿申請單至工作站(07-6894588),傳真後,請申請單位務必來電確認。
4. 申請單位在確認申請後,仍需將住宿申請函正本(須蓋章)及申請單正本寄至「高雄縣844六龜鄉中興村198號林業試驗所六龜研究中心收」。
5. 申請代辦用餐者,請先行匯訂金(詳如住宿申請單之訂餐注意事項),匯款收據請先行傳真至扇平工作站(須注明申請單位及日期,申請人及連絡電話)。
住宿現場報到注意事項
1. 住宿代表須先到扇平工作站辦公室報到(下午3點後),繳費領取房間鑰匙,退房請於12點以前完成。
2. 申請會館住宿者,車輛停放會館前方路邊停車格內,非停車格禁止停放。
3. 申請木屋或普通房者,車輛停放扇平小型車停車場。
4. 扇平寄宿舍不提供盥洗用具,請借宿者自備。
5. 員工餐廳代辦用餐時間,早餐07:30(須於早上09:00前用完餐),午餐12:00,晚餐18:00。
6. 林業會館洗澡用熱水迴水設備時間從下午16:00至24:00,請借宿者儘量於時間內使用熱水,其它時段須放水等候10分鐘後,才會有熱水可用。
7. 會館房間門關門後,即會自動上鎖,外出務必攜帶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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